《山西档案》(月刊)创刊于1984年,由山西省档案馆主管、主办。
山西档案荣誉连续多届被评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第一批学术期刊、山西省一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同行评议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中其影响因子在档案类专业期刊中排名第四,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档案类行业性优秀期刊。
山西档案栏目特别约稿、专题、档案学基础理论、数字人文、档案工作实践、档案信息化、历史档案等。重点选题方向为档案基础理论、档案数据管理、数字人文、数字记忆、档案机构改革、档案信息化等
来稿须符合《山西档案》定位。
《山西档案》注重原创性首发研究档案学前沿问题的、有相当学术质量和专业水准的文章。要求选题新颖,突出前沿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重点问题;内容新颖,找切入点准,突出新理论、新视角、新架构、新观点,具有原创性质。理论针对实际,理论提升实践,具有理论高度。
来稿须专投,坚决摒弃一稿多投。
《山西档案》不发表作者观点已公开传播的文章(含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网络等)。
《山西档案》依据有关规定对来稿的原创与否、专投与否进行审查。一经查实由于作者的不诚实导致剽窃行为或稿件重发等学术不端而影响《山西档案》声誉,《山西档案》将在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作者所在单位的学术管理机构,并保留在《山西档案》公布相关情况的权利。
为保证作者稿件如期发表,本刊确定的论文发表时间为终审录用后1年内,但根据排版需要可能提前,如作者不同意提前需特别说明。最终出版日期以纸质稿为准。
来稿须遵循如下规范:
(一)正文7000字符以上为宜,并附300字左右的中英文内容提要,3~5个关键词。
(二)来稿请按照《山西档案》规范化格式排版,如附件1来稿体例。
* 请认真填写需求信息,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与您取得联系。
本刊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作者文责自负,凡因侵权引起的任何争议,本刊一律不负连带责任。作者应严格遵照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投文章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来稿一经本刊采用,作者如无特殊声明,即视作同意授权本刊及本刊合作媒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同时编辑有权对文章题目、内容进行删改。特此声明!
咨询学术顾问
沟通学术需求
确定指导方案
签订指导合同
验收指导结果
支付指导费用
完成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