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学报

力学学报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院
国内刊号:11-2062/O3
国际刊号:0459-1879
创刊时间:1957年
联系电话:010-62536271
期刊官网:http://lxxb.cstam.org.cn
出版地:北京市
综合影响因子:1.41
复合影响因子: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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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学报介绍

简介

  《力学学报》由首任主编钱学森等创刊于1957年,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和中国力学学会主办。历任主编为钱学森、郭永怀、郑哲敏、林同骥、黄克智、吴承康、王自强、杨卫、程耿东、郑泉水、魏悦广,现任主编陆夕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力学学报》是力学学科的综合性学术刊物,获得首届国家期刊奖、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共和国期刊60年》(力学学科唯一入选)、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奖、中国科协top50、全国科技百强期刊、数字影响力100强等多项荣誉。《力学学报》的报道方向包括在理论和应用力学所有领域里,在理论、方法和实验方面的研究进展。期刊鼓励发表与力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研究成果,力求成为力学与其他工程和科学分支的桥梁,成为有助于中国力学年青学子成长和推动与中国重大工程建设合作的平台。

  从2021年开始,《力学学报》变更为月刊。现有栏目:1、研究综述;2、专题文章;3、流体力学;4、固体力学;5、动力学与控制;6、生物、工程及交叉力学;7、力学人物追忆等。

  论文从收稿到网络版发表的平均周期,将力争控制在3个月以内,纸质版的平均发表周期控制在5个月以内。论文稿一旦接受发表,将于24小时内在中国知网上登出。

力学学报荣誉

  2024年入选中国科学院精品期刊试点项目(2024—2025年)

  2020年获得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支持项目资助(2021-2023年)

  2020年入选“第5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

  2019年入选BIBF“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精品期刊展”

  2019年获得“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

  2018年获得“数字影响力100强”

  2017年获得“全国科技百强期刊”

  2016年获得“数字影响力100强”

  2015年获得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TOP50项目资助

  2014年获得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三等基金择优支持

  2014年荣获“第三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14-2017年)

  2014年获得“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奖”

  2012年被中国科学院科技期刊排行榜列入三等奖

  2011年被中国科学院科技期刊排行榜列入三等奖

  2010年被中国科学院科技期刊排行榜列入三等奖

  2009年为唯一入选《共和国期刊60年》的力学期刊

  2008年再次入选中国百种杰出学术期刊

  2005年被中国科学院科技期刊排行榜列入三等奖

  2004年荣获第四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奖

  2003年被中国科学院科技期刊排行榜列入三等奖

  2002年荣获中国科协第三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

  2002年荣获新闻出版署颁发的第二届国家期刊奖重点期刊奖

  2001年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列为中国期刊方阵双奖期刊

  2000年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技优秀期刊特别奖

  1999年荣获新闻出版署颁发的首届国家期刊奖

  1998年获国家科委信息中心颁发的科技期刊影响因子物理、力学类期刊第三名

  1997年获国家科委、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的全国优秀自然科技期刊二等奖

  1996年获中国科学院优秀自然科技期刊一等奖

力学学报栏目

设有综述、研究论文、研究简报、学术讨论、研究简报、短文、专题、讲座、学术动态、问题讨论等栏目。

力学学报投稿须知

  编辑职责

  1.做出是否出版的正确决策:

  期刊编辑需要做出论文是否出版的最终决定。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读者及科学界的利益,编辑应权衡比较、审慎决策。出版决策除应充分尊重评阅人意见外,对作者的论证也应正确衡量,必要时可获取其他方面的信息以辅助决策。

  2.在学术争议中维护公平:

  编辑独立性及其决策公正性不应受商业利益或其他资助行为的侵害。面临学术争议时,编辑应在争议双方之间持中立、公允立场。

  3.保守工作秘密:

  编辑应保守来稿秘密,对在审或拒退的稿件均不能向外披露相关信息或做出评价。编辑不能与第三方讨论来稿,也不能对外披露与作者及稿件评阅人的通信或交流内容。编辑不能将论文评阅人身份向作者或其他评阅人透露,同时也不能将作者身份向论文评阅人透露。

  4.披露和避免可能的利益冲突:

  编辑应及早提醒作者注意稿件涉及的潜在利益冲突,并仔细检查作者来稿中关于利益冲突的申明,促进相关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必要时,编辑可向作者介绍潜在利益冲突的范例,帮助作者披露相关信息。

  5. 防范学术不端:

  对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重复投稿等学术不端行为,采用查重软件等侦测技术予以积极防范。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编辑应责无旁贷、参与揭露曝光,并积极配和调查取证工作。如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则之后3年内不再接受相关人员在本刊发表论文。

  审稿人职责

  1.为编辑提供出版决策支持:

  论文评阅人应对稿件所涉成果的重要性及技术健全性做出独立的评判,为编辑的出版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撑信息。必要时,评阅人应向作者提出论文改进意见,帮助论文达到接收标准。可能的情况下,评阅人做出负面评价时,应向作者指出稿件的缺陷和弱点,以使作者明白退稿的依据。

  2.及时完成评阅流程:

  本着为读者、作者及科学界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本刊承诺不断提高编审效率、缩短出版周期。为此,我们恳请论文评阅人在约定时限内及时完成评阅工作并做出回应。如果评阅人确有不便、需延长评审周期,宜提早通知我们,以便及时转告作者,必要时也便于找到可以替代的评阅人。

  3.保守工作秘密:

  论文评阅人一旦接受审稿工作,应谨慎保守稿件及相关数据的秘密。除非得到期刊许可,评阅人不得对外披露稿件有关信息。

  4.坚持客观标准:

  论文评阅人应基于稿件的技术健全性,包括创新性、重要性、说服力以及条理性等,做出客观评判。

  5.尊重已有文献及他人工作:

  论文评阅人应仔细检查作者稿件内容,核实作者对重要、关键文献的引用是否齐全、合理。

  6.披露和避免可能的利益冲突:

  论文评阅人应及时提醒我们关注可能影响其评审客观公正性的事项,必要时可拒绝审稿邀请,例如:与作者之一共事;与作者之一合作发表过论文;或者与在审稿件有职业或资助关系,等。评阅人收到审稿邀请时,应向编辑主动披露类似事项。

  作者职责

  1.谨守准确、客观、详实的报道标准,研究结果可重复:

  作为原创研究的报道人,作者应准确描述所做工作,并对其重要性和意义进行客观论述。相关支撑数据应在论文中得到真实呈现。论文细节应足够详实,赋予研究工作可重复性。欺骗行为或有意的含混叙述均被视为学术不端和不可取。

  2.保留论文原始数据,必要时向公众开放:

  编审流程可能需要作者提供论文相关的原始数据;某些情况下,如果可行,原始数据还需对公众开放。无论如何,即使论文已出版,作者也还需要保留原始数据一段时间以备查验。

  3.坚持原创、避免抄袭:

  作者应保证其报道内容的原创性。如果作者借用了他人的工作成果或语言表述,应标示为恰当的引用或引述。各种形式的抄袭均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应予杜绝。

  4.避免一稿多投或重复投稿:

  作者不应企图在超过一家期刊上发表实质内容相同的研究成果。同时向超过一家期刊投送同一稿件,即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应予避免。

  5.尊重已有文献及他人工作:

  对论文涉及的他人工作成果,作者应给予足够的尊重。论文对重要、关键文献的引用应齐全。作者与第三方的私人对话、通信及讨论内容如被用于论文,需经相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6.遵守署名原则:

  论文的署名权,应归属对所涉研究工作的构思、设计、实施及总结表述做出重要贡献的各合作方人员。对其他实质性参与研究项目者,应承认其贡献并列示致谢。通讯作者应确保论文署名的公平合理性,对论文终稿的署名负有审批确认的职责。

  7.谨慎处理可能引发社会伦理冲突的研究主题:

  如论文研究工作涉及到具有异常危险性的化学品、工艺过程或装备设施,作者应在稿件中予以明示。如研究工作用到动物或人类受试者,作者应在稿件中载明其合法性及合规性。涉及人类受试者的情况,作者应在稿件中包含受试者对实验的知情同意申明,并尊重受试者的隐私权。

  8.详尽披露利益关系,避免可能的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均应在稿件中详尽披露其所涉及到的、可能影响研究结论及语言表述的利益关联事项。所有对研究项目的资助均应列示。潜在利益冲突的披露越早越好。

  9.对已发表论文的根本性错误有及时更正义务:

  论文发表后,如有作者发现有重大错误或不确之处,则作者有义务及时提醒期刊编辑,并与编辑密切合作,撤回或更正论文。如果编辑经由第三方获知某一刊出论文包含严重错误,作者有义务及时撤回或更正论文,或者提供论文正确性的支撑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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