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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亲国齐
5月初投稿的,两个外审专家意见不一致,还需要在找一个外审专家,现在还在等待下一步状态
《中华骨科杂志》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天津医院承办的骨科专业学术期刊。其前身是原天津市立人民医院(现天津医院)方先之教授(中国骨科创始人)主编的《骨科进修班通讯》,自1957年开始内部发行。于1961年改为《天津医药骨科附刊》。《中华骨科杂志》正式创刊于1981年2月。现为大16开,96页,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全部铜版纸彩色印刷。
《中华骨科杂志》自创刊至今已30年,这30年来我国的骨科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分科更加精细。《中华骨科杂志》主要读者对象为国内外从事骨科专业的骨科医师及医学大专院校师生。重点报道中国骨科工作者撰写的骨科领域先进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新进展,以及对骨科临床有指导作用且与骨科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有关国内外最新成就、动态的综述,每年总有一半的学术论文以专题形式刊出,配以著名专家和学者的述评,指导骨科临床实践。
《中华骨科杂志》创刊后一直重视对外交流工作,了解国外骨科的学术动态,促进我国骨科事业的发展。无论是创刊初期,还是稳步发展时期,我们始终以促进国内外骨科事业的交流为己任,报道国际会议的会议纪要、学者访问见闻、国外医学教育现状、国外期刊选译、外国学者来华访问等。现已与JBJS(Am)、JBJS(Br)、Injury等十余种国外著名骨科期刊建立了交流关系,并出版JBJS(Am)中文版。本刊还被世界卫生组织EXTRAMED系统接纳,选录英文摘要。
据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华骨科杂志》综合评分一直居于外科学类杂志顶尖水平。《中华骨科杂志》是目前能够综合反映我国骨科最高发展水平的权威性期刊之一,是医学核心期刊。
中华骨科杂志荣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并已入编Chinainfo(中国信息)网络资源系统及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为基础的中国期刊网,被七种生物医学文献检索工具和三种机检数据库收录。
多次荣获中华医学会优秀期刊奖及编辑规范奖,多次荣获天津市优秀期刊奖及天津市一级期刊。2001年入选“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2002年荣获第三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2002-2010年连续荣获中国科协“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称号。《中华骨科杂志》是北京大学《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0版(第四版)与2008年版(第五版)的外科类核心期刊。
中华骨科杂志栏目述评、临床病理(病例)评论、讲座、骨科教程、学术争鸣、会议纪要、小辞典等
审稿流程和接收
提交的论文需没有被分开发表或向其他杂志投稿。论文接收的标准是论文质量和研究的原创性,并对读者有指导意义。本刊实行以同行评议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一般情况下外审为两位专家。如果编辑经过初审认为稿件不适合在本刊发表,稿件将不会进入外审程序。同样,如果两位外审专家的最终决定是“退稿”,则稿件不会进入编委会终审程序。编委会终审意见为最终决定,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如果作者对退稿意见中的学术观点有异议,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审稿过程中编辑部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
“快速通道”的稿件要求:对符合“快速通道”要求的论文采用特定审稿流程,在收稿后1个月内就论文审稿结果给予答复,对符合要求的论文在收稿后4个月内予以发表。“快速通道”论文要求:必须具备创新性、重要性和科学性,该论文的早日公布将对临床和科研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快速通道”论文投稿要求:(1)作者在投稿前应与编辑部联系说明研究的基本情况,在得到确认后再投稿;(2)稿件应符合本刊稿约的要求并附单位介绍信;(3)作者应提供说明论文需要通过“快速通道”发表理由的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图书馆或医学信息研究所等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4)同时有2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非本单位)书面推荐意见;(5)作者可自行推荐2名审稿专家(需注明其详细联系方法,包括 E⁃mail地址)供编辑部参考,编辑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推荐的审稿专家或其他审稿专家。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本刊情况,凡投稿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改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否则将视为一稿多投,按退稿处理。
稿件修改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持有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的权利,以消除歧义和重复。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一律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返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版面费
稿件确认刊用后需按编辑部通知数额交付版面费。要求编辑部协助绘图者需交付绘图费。版面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
投稿方式和要求
1.投稿方式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不接收纸质来稿,稿件需经中华医学会远程稿件处理系统(http://www.cma.org.cn/ywzx/index.html)或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网站(http://www.medline.org.cn/)投送。注册为杂志作者后选择《中华骨科杂志》投稿。来稿需经作者单位主管学术机构审核,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本刊不收取稿件处理费。
2.投稿要求
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资料真实、数据准确、论点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
文稿需包括:(1)题名及作者,作者单位,第一作者简介,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E⁃mail,电话,传真;(2)中文摘要;(3)英文摘要;(4)正文:前言,资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志谢,参考文献。视文章体裁选择相关项目。
投稿时必须注明该文稿是否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的文稿,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此三种情形不属于一稿两投。
1.题名
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包括重要的关键词、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主要观察指标。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最好不设副标题、不用标点符号、不使用缩略语。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
2.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书面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包括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列于作者姓名下方,并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我刊发表的函件。
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在论文首页注明通信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
通信作者只列1位,在投稿时确定。如未做特殊标明,则视第一作者为通信作者。只有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临床随机对照研究,其主要责任者确实超过1位的,才可注明两位及以上通信作者。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单位及姓名。
同一单位同一科室作者不能著录同等贡献。作者申请著录同等贡献时需提供全部作者的贡献声明,由我刊编辑委员会进行核查,必要时将作者贡献声明刊登在论文结尾处。
3.摘要
临床及基础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前瞻性临床试验研究的论著摘要应含有CONSORT声明(Consdidated 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http://www.consort⁃statement.org/home)列出的基本要素。
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全部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首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不加连字符)、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如作者工作单位不同,只需列出第一作者的工作单位,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第一作者的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中文摘要一般不少于5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500个实词左右。
4.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3~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entrez/query.fcgidb=mesh)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5.前言
前言是引领读者进入文章的导言,应包括四部分内容:(1)研究的重要性;(2)研究背景:介绍相关研究领域的现状、前人的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争议;(3)研究方法:介绍研究设计的名称及主要方法;(4)研究目的:重点说明研究的重要性和创新点。前言一般800~1000字。
6.文字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7.名词术语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2/3-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执行,腧穴名称与部位名词术语按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和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定位》执行。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
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试验、综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译文,但人名后不加“氏”(单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杆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后不加“'s”。例如:Babinski征,可以写成巴宾斯基征,不得写成Babinski's征及巴宾斯基氏征。
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本行业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CT、MRI、T1WI、DNA、RNA、PCR、RT-PCR、PBS、DMEM、HE等。
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例如:骨髓间质干细胞(bone marrow mesenchymal stem cells,BMSCs)。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论文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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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作者文责自负,凡因侵权引起的任何争议,本刊一律不负连带责任。作者应严格遵照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投文章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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