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论文范文参考一:
绿色金融是粤港澳大湾区在现阶段发展中重要的发展动力,结合现阶段粤港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实际来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探讨了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路径,为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思路支持。
一、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顶层布局不明确
从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布局来看,由于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一个国家、两种体制、三个关税区的复杂情形,在行政区划壁垒和三种货币的并行状态下,增加了绿色金融对接信息沟通的难度,使整个绿色金融在发展中受到体制影响,在顶层布局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并且现阶段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相关的顶层布局和顶层设计并不明朗,导致了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金融在发展中其发展速度较慢,发展质量受到了影响。基于对绿色金融的了解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动力,粤港澳大湾区地理位置优越并且集中了珠三角地区的优势产业,城市经济增量大,区域经济活力高,对整个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行政区划的壁垒和金融制度的差异,限制了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对绿色金融的发展也产生了必然的影响。
(二)绿色标准不健全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情况,在新阶段的发展中不但存在顶层布局不明确的情况,同时绿色金融的标准并不是很健全,导致了整个绿色金融在发展中没有健全的标准作为依托,在关键的结算、关键的金融政策以及具体的金融实施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了绿色金融的整个发展受到了制约和影响。考虑到绿色金融的自身特点和金融的特殊性,绿色标准的建立和健全至关重要,受到顶层布局的影响以及顶层设计的制约,绿色标准的健全还需要一段时问的调整。在具体实施中只有根据顶层设计的要求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才能保证绿色标准的完善性。因此,在绿色标准建立和健全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绿色金融的实际情况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现状,做到根据现有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优势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全和完善,提高绿色标准的健全程度。
(三)路径依赖限制了绿色金融发展
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路径依赖成了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问题,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得天独厚的战略机遇与区域条件,国家政策区域产业结构以及自然禀赋为探索绿色金融领域提供了绝佳条件。但是在目前的绿色金融发展中,由于对绿色金融的内涵认识不深刻,理解存在偏差,导致了在绿色金融发展中没有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并且过于依赖政策支持和产业结构支持,导致了绿色金融在发展中动力不足、活力不足,不但没有发挥绿色金融的推进作用,同时还影响了绿色金融的有效推进。因此,在绿色金融的发展路径中,既要正确地分析和了解国家政策,区域产业结构等优势,同时也要立足湾区的实际特点和湾区的自身实力,积极创新绿色金融发展路径,使绿色金融发展在推进过程中能够获得充足的动力。
二、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一)建立湾区绿色金融顶层布局
基于对粤港澳大湾区的了解,在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中建立顶层布局至关重要。顶层布局既要考虑到粤港澳大湾区的行政特点,立足具体结构问题,同时根据绿色金融的特点以及绿色金融的发展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国家体制、特区体制和湾区的行政体制,通过顶层布局的方式破解行政壁垒,使绿色金融的顶层布局能够依托现有的行政体制,推动绿色金融的进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形成绿色金融发展方案,在顶层布局方面关注影响绿色金融推进的因素,并有针对性解决。通过顶层布局的方式建立适用于绿色金融发展的管理体制,保证体制在运行当中既能够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同时也符合现有的行政体制要求,提高绿色金融的发展质量。因此,做好顶层布局对绿色金融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二)建立绿色标准一体化
在绿色金融发展中,标准化是提高绿色金融发展质量的关键。结合当前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特点,建立绿色标准一体化既是解决金融发展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规范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当按照绿色金融的特点和绿色金融的发展需求建立一体化的金融标准,对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管理问题、信贷规范问题、融资规范问题和金融政策执行问题进行有效的规范和整理,并建立统一的标准,保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所有的金融政策和金融标准都能够按照统一的规范执行,避免绿色金融在发展中存在标准不统一和标准差异过大的问题。通过绿色标准一体化建设,能够确保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金融发展获得充足的动力,在具体发展中能够在发展有效性和发展针对性方面得到提升。
(三)倡导绿色智慧化发展理念
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应当及时的引入新的管理理念,例如区块链理念。通过先进理念的引入,推动整个绿色金融的发展,使绿色金融能够以智慧化的形式体现,积极倡导绿色智慧化发展理念,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等发展。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实际,以及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智慧化发展是未来金融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解决金融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对绿色智慧化理念的输出,使整个绿色金融在发展中获得有效的理念支持,保证绿色金融发展能够达到预期目标。通过这一具体有效的措施,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解决了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理念不足和理念不先进的问题。因此,积极倡导绿色智慧化发展理念,对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有着较强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建立高素质金融人才梯队
从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来看,金融人才对于绿色金融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考虑到绿色经营的特点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实际情况,随着绿色金融的不断发展和快速推进,专业化高素质的经营人才缺口越来越大。基于绿色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快速增长的特点,建立高素质经营人才梯队是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有效推进的重要手段,对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结合当前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实际,人才梯队建设必须要提升日程,并且建立明确的人才梯队建设目标,并细化管理措施,使绿色金融人才能够吸引到粤港澳大湾区,并投身到绿色金融发展中,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使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能够在推进中达到预期目标,提高推进质量。
(五)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模式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实际,在绿色金融发展中需要以具体的经营产品为载体,提高绿色金融的发展活力,使绿色金融政策能够得到落地实施,根据绿色金融的特点和绿色经济要求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模式,已经成了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步骤。通过对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的探索及实施,能够总结有效的发展经验,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方法支持和产品支持,解决绿色金融发展中缺乏配套产品和产品动力不足的问题。通过这一方法能够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有效的产品支持,使绿色金融在产品端能够更加丰富和完善,能够依托产品实现金融的快速增长。因此,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模式,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是提高粤港澳台湾区绿色金融发展质量的关键。
三、结论
结合当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实际,绿色金融作为粤港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并提高绿色金融发展质量,对于粤港大湾区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应根据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特点和绿色金融的发展需求积极分析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策略加以解决,使绿色金融在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上得到提升,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域的发展需求,使粤港澳大湾区在发展中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提高,绿色金融的发展效益。
绿色金融论文范文参考二:
天津作为我国发展绿色金融较早的城市之一,其绿色金融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但天津绿色金融发展相还处于基本协调模式,应避免陷入“低模式”发展的陷阱。
1.绿色信贷
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天津市绿色信贷余额3070.40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8.10%,高于同期全国绿色信贷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1.67个百分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余额3530亿元,比年初增加39亿元,约占天津全辖各项贷款余额的9%,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远低于各项贷款不良贷款率。
在健全标准体系方面,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牵头研制了《绿色租赁服务流程规范》,申请行业标准立项,支持东疆综合保税区建设绿色租赁服务流程试行区,巩固天津租赁领先优势。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天津绿色贷款余额达4620亿元,同比增长14%。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继续发挥政策合力,综合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积极调整信贷指导政策,提高单家金融机构对出票人或贴现人为绿色企业的单户再贴现余额,并优化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加权平均利率审核标准。
2.绿色债券
天津绿色公司债券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在绿色融资中发挥重要作用。2020年以来,天津市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发行3只绿色债券,募集金额24亿元。此外,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还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计划1只,募集金额10.3亿元。截至目前,存量绿色债券共涉及5家企业21支债券,金额合计98.92亿元。
2023年以来,天津银行通过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工具,重点服务于绿色、科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企业融资需求。累计主承销绿色债券、科创票据和能源保供特别债金额合计64.48亿元,其中能源保供特别债和资产支持证券主承销规模均位列全国城商行第三,累计为天津地区主承销企业信用类债券超过300亿元,位列天津市场第一,落地了天津市首单科创票据和天津市首单绿色债券,为天津市实体经济引入“源头活水”,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3.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碳排放,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2012年,我国发改委确定京沪津鄂渝粤深为全国七个碳排放交易试点,天津碳交易试点市场正式于2013年12月26日启动。由于天津是我国华北地区的主要重化工基地,所以主要覆盖行业有电力、热力、钢铁、化工、石化以及石油天然气开采的五大行业和民用建筑领域。天津碳交易试点市场主要是碳配额交易,以CCER作为辅助交易标。配额分配方法主要为“无偿分配+拍卖”。
2023年,天津市碳交易市场新增8个年碳排放量超过2万/年吨的重点企业,共计167个。天津70%以上的二氧化碳排放纳入碳分配管理,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绿电减碳包括减少企业采购和使用中约20万吨的碳排放,为企业带来700多万元的减碳效益,增加企业购买绿电的动力,促进天津优化能源结构。2023年3月29日,天津市政府制定出台《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深化天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建设。
天津绿色金融发展困境
为了努力实现“双碳”目标,当前天津在绿色金融在绿色租赁、绿色资源投资、能源结构调整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天津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化发展确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天津在绿色金融方面仍存在问题,如金融政策体系标准化程度不高,绿色金融产品设计及服务水平有待升级,高水平的绿色金融人才不足等。
1.政策体系标准化程度不高
在政策供给上,天津绿色金融尚未确立统一的标准,在顶层设计上也缺乏务实可行、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实施细则,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借鉴和参考,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绿色金融具体实践中缺乏实质指导和有效的规范发展方式,使得绿色金融发展迟缓。
一是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方面,中央绿色金融政策与天津经济发展之间的协同度不高,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和低效的投资。
二是在绿色金融市场效果方面,天津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动力不强劲,提高水平缓慢。虽然我国绿色金融是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基本发展模式,发挥绿色金融调节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为原则,但绿色金融市场机制自发调节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往往会导致外部效应、不完全竞争、经济波动失衡等市场失灵的表现。这就会使得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与需求无法在均衡价格下实现均衡提高,绿色金融产品价格,消费者可能以较高的价格购买绿色金融产品,从引发绿色金融市场垄断,减弱竞争的作用,资源配置的效率大幅度降低。
2.产品设计及服务水平有待升级
天津绿色金融的发展模式为低速发展,在实践上最突出的问题是绿色金融产品质量不高,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有限。
一是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单一,创新能力薄弱。金融机构开发的绿色信贷产品主要集中在国家支持的环保行业及国有项目,对于作为天津经济产业支柱的高碳型工业化企业提供的绿色信贷少,导致绿色信贷资金结构的不合理。在天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仍然在绿色融资中占主导的地位,绿色保险、碳排放交易市场等绿色金融产品则占比较低。
二是绿色金融服务缺乏金融科技赋能。绿色金融作为天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金融科技的创新赋能可为其取长补短。目前天津绿色金融数字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金融科技赋能绿色金融面临诸多痛点。一方面,环境数据治理能力欠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了空气质量和污染排放数据,但这些数据不规范,公开信息中显示的污染排放数据不够准确,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导致无休止的“洗绿”和“漂绿”。“洗绿”“漂绿”行为会造成错误的碳排放数据成为政府碳排放监管的基础,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下一步碳排放配额在分配时出现不准确,继而导致政府环境监管失灵。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创新不足。数据收集和分析对于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其他技术的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大量的数据存储、迁移、传输、共享程序仍存在一些问题,数据采集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也缺乏完整的解决方案。
3.高水平的绿色金融人才不足
目前天津绿色金融的参与主体不断增加,其规模也不断扩大,但绿色金融在天津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许多方面还存在着发展不充分的环节。当下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大多局限在行政层面,仍有部分企业对于绿色金融业务未提高重视。例如,金融机构方面仅有部分设立专门绿色金融业务的部门或项目组业务;政府方面,在绿色金融市场监管中监管机制不健全,究其本质就是绿色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十分匮乏。由于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多行业的联合驱动,绿色进入了人才需求不仅仅是进入领域的人才,还需要涉及环境、经济、政治、法律,计算机、材料等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正是鉴于缺少绿色金融的复合型人才,对于天津绿色金融所涉及的环保项目的审查,绿色金融项评估、风险管理等缺乏专业化管理。
天津绿色金融发展的路径
想要实现天津绿色金融助推“双碳”目标,应优化顶层设计的思路入手,兼从多个方面来优化完善绿色金融完善绿色金融基本制度,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及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培养绿色金融高素质人才等。
1.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的政策法规框架,健全绿色金融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整合现有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在各类文件中整理一致点,梳理不同文件与相似文件的关系,求取最大公约数,逐步形成统一的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具备执行性的绿色金融标准。把绿色金融纳入统一的法治轨道,将软约束力的激励性规章和红头文件赋予代表人民意志的强制力。
二是加强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力度。一方面,从根本上找到市场机制产生失灵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政策进行监管,对症下药,对于企业违反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不执行绿色金融相关政策的有关部门和机构,追求其相关的环境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及环境行政责任,严厉惩处,绝不姑息。在另一方面,政府来应逐步建立完善的产业和价格等基础性政策以及财政金融和税收等鼓励性政策,同时还要建立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生态恢复的经济补偿政策。例如,政府对绿色金融示范项目可以给予直接投资,或者政府积极推动PPP模式投资,可以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也可以基于免税退税等。
* 请认真填写需求信息,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与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