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遗产保护论文范文一:
有人将常书鸿先生尊为莫高窟的守护神。我认为此尊称可更广泛的用于一代接一代守卫在莫高窟的群体。他们在保护着已存在千年以上的文化宝库,他们既是可敬可爱的“山沟沟”里的人,又是紧跟时代信息的现代人。他们以辛勤的努力、创新的精神,脚踏实地地取得一个又一个硕果。尤其在当前我国的一些重大遗产的综合管理、保护相对滞后,甚至面临严重威胁的形势下,莫高窟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为它们树起了一面鲜明的旗帜。敦煌研究院近几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各种国际、国内的会议中,都有大量报导,不必在此重复。
终究与敦煌莫高窟和“守护神”已结下四十多年的不解之缘,正好遇上《敦煌研究》出版百期之际,针对今后的莫高窟人如何面对挑战的问题,再谈点感想,很可能是隔靴搔痒,班门弄斧,不到之处,望读者批评、指正。
从莫高窟总体保护规划中,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莫高窟文化遗产保护,来自多方的压力和挑战。
一 恶劣的自然环境,脆弱的生态环境
沙漠、沙尘(暴)、地震、洪水、岩体稳定及风化酥碱等,依然对莫高窟构成威胁。有些灾害可以预防,但还有不能预防的。如地震一旦来临,我们先要有一套沉着的、充分的应对措施,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再如莫高窟的生活用水,是从十多公里以外引来的,是否也有安全防范的问题;被戈壁、沙漠包围的莫高窟绿洲,如何保持其生态的平衡,既要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利,也要为生活在此的人们与游客着想,营造出理想的生活与旅游环境,但又不破坏脆弱的生态环境。在保护规划中已提出的有关绿化、树种、灌溉、防虫害、控制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等措施,都需落到实处;抢救与保护数量大、病害多的壁画、彩塑,能否在保证修复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抢救的步伐。
二 面对各方社会需求,如何全面协调
鉴于莫高窟背景环境保护呈现的综合性及其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程度,其整体保护的总体规划如何与敦煌城市发展规划进行有效、科学、合理的统筹协调,才能实现遗产价值的完整保护。如在全面落实建设控制地带和缓冲区的各项要求中,除控制、约束外,是否还有共同对周边环境的改善与治理的互动关系。例如,柳园至敦煌的旅游铁路专线,通过莫高窟的缓冲区,事先是否与敦煌研究院协商或通告过,但在莫高窟的保护规划中未能体现。今后能否主动为当地政府的决策及时提供有效的服务,从根本上缓解或解决遗产地所面临的压力,推动遗产事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游客的需求,如何在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下,努力使遗产地更加贴近群众,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和净化窗口环境;如何满足观众要求多看,看得清的愿望;对文化活动、精神生活、知识消费与知识更新的需求,与人们的休闲、娱乐方面的需要的结合进行研究等。
目前由于体制性障碍,社会支撑体系不健全,社会环境不完善所造成的困境,主要体现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我们如何以实际行动去争取、克服这种困境,使更多人明白:子孙后代,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永远重于一个地区的利益,更重于一个部门、一届官员任期的利益。在当前变革的时代,如何通过变革更好地管理与保护世界遗产,应是涉及遗产和各项工作的一个改革重点。作为世界遗产地的管理者,如何主动阐释文化遗产保护和抢救的繁重任务,表明迫切需要来自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在实现文保新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向有利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面转变。
三 保护、利用与展示的可持续发展
在保护、利用、展示中,面对经济发展全球化和无处不在的西方文化渗透,我们如何保护住莫高窟理性的、情感的、道德的和精神的文化特点和人文环境,要研究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遗产保护有何需求。在我们的文物保护科学理念中,既要有现代自然科学发展规律的思想、方法,也应有传统的、人文特性的哲学思想,形成人文特性贯穿于保护的科学理念和程序。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科学技术的认知,始终在进步和发展中,对遗产价值的评估标准、保护方法的提高也处于不断发展中。我们在事业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必须为发展留有余地,在理念上也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发挥遗产对现代社会生活的思维和文化沟通,要把人与敦煌莫高窟之间的共生环境作为保护内容。
如何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首先,如何在保护修复和研究文物本体的过程中体现,如什么是历史的真实性,过去已坍塌的前室是否可用电脑虚拟技术予以恢复;如何模拟当初制作壁画、彩塑的传统材料及工艺过程;对目前的附加构筑物“挡墙”,如何处理得既保证洞窟的安全又能还原石窟的原貌;唐代以来的地砖能否在参观时踩踏,如何原地保护,什么情况下允许更换;唐宋窟檐与清代建筑的保护中,是否允许使用不可逆的化学保护材料等等。
价值评估是制定保护策略的依据,莫高窟的价值是多方面的,不同群体对文物价值认识的取向由于各自的历史背景,文化发展的差异而不尽相同。为保护莫高窟的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应在认识价值的过程中,吸收学者、守护者、使用者、相关人群等不同类型参与者的意见,并用科学的方法深入研究,避免因认识上的局限造成对文物价值的损害。而且,不能以一成不变的标准来判断价值观和真实性。还要认识到这是一个宏观的,长期协调和监控的过程,要通过展示和传播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在贯彻“科学、适度、持续、合理的利用原则”时,是否应更确切地找出参观与壁画病害之间的关联性,找出环境变化与病害活动的关系。小于20平方米的洞窟,能否利用现代技术,既不损害壁画,又能与观众见面;对有病害的洞窟,如何在治理病害的同时,创造条件能让观众看到修复保护的全过程。因此,要根据洞窟调查的结果,研究如何提高游客参观的质量。
文化遗产保护论文范文二:
1 城市化建设进程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城市是一个结构功能比较齐全的生态系统,城市建设是伴随着科技与经济发展不断更新与发展的相关因子,它是一个人与自然相结合的有机整体,城市建设的过程不同于自然界自然演替的过程,城市建设加入了太多人的因素,所以在漫长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居民创造了大量珍贵的城市历史文化,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应该立足于它的历史文化基础之上,中华民族有着上下5000年的悠久历史与灿烂的文化,我国大多数城市都具备宝贵的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然而某些城市建设项目时往往做了错误的取舍,以毁坏历史遗迹为代价的建设得不偿失。如何正确处理城市化建设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当务之急,也是每一个公民内心自发所应承担的一份责任。继承、保护和发展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时代向我们发出的呐喊,其本身是推动城市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是我们社会文明晋升的一个阶梯,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现代文明发展的一个标志。
2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2.1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城市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时间与岁月在城市里留下了痕迹,历朝历代的精髓就体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上,城市是一种历史文化的衍生与依托,是一种文化的沉淀与积累,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实际上就是在维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文明发展的文化命脉。它不仅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高度概括,也是一个城市自身内涵高度提升的展现。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仅是要建造高楼大厦,建设繁华的商业区,建设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建设高性能的社会服务设施,更重要的是建设良好的生态园林与城市文化、社会文明。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形式众多,保护文化遗产不是与城市现代化建设背道而驰,不是守旧,而是对我们祖辈先进的文化财富的继承与发展。而且这势必将会更好地宣扬一个城市,城市有其共性,而个性将会促使一个城市风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对构建其个性的必要手段,是打造一个城市特色的内在推动力。舍弃一个城市原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去增加大量的城市现代化符号,无疑是本末倒置、得不偿失的。从这个角度讲,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为建设特色城市提供了一个内在基础。
2.2 城市化建设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创造了更好的平台
科技进步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进而加快了城市化进程,随着社会文明的高度发展,城市之间的竞争势必将会由现代化城市符号的建设逐步向经济、生态、文化各方面的综合竞争,这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科学合理的走向。科教兴国、文化兴城,文化发展是城市建设面向未来的一种倡议决策,在国际上许多城市的文化发展倡议做出特色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英国的曼彻斯特作为老牌工业城市,由于工业对资源的长期利用及工业发展的衰落导致城市发展变得也极其缓慢,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在新世纪提出将其建设为创意文化之都的发展倡议。根据城市发展文献的总结不难得出结论, 一般情况下,城市建设化进程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城市居民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遗迹与历史文化的追溯越发重视,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情感需求,是当地城市居民对城市的一种归属感,而这正是历史文化所形成的地方特色所提供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与城市建设具有一种相关性。从这一层次上讲, 城市化建设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经济基础、发展条件和机遇。
3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
3.1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
目前,由于大规模的建设基础设施,构建新型城镇,旧城棚户区改造等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活动,导致全国各地的历史文化名城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城市规划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城市要发展就也要先修路,由于部分路段通路在规划中需要通过一些历史遗迹,导致大量历史人文资源的破坏甚至丧失。究其本质原因,我们可以总结基本的4点:城市规划设计对未来的前瞻性不足;各保护部门体制不健全与管理的混乱;保护力度不足与部分部门监管缺失;施工方保护意识淡薄与利益驱动。
3.2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未来管理办法
(1)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现行管理方法通过严格的立法和科学合理规划来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控制源头;(2)寻求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交集点,通过创新寻求新的思路,如将原有历史建筑加以修复或扩展来增大或保护其功能与整体性;(3)建立健全保护与管理体制,加强对有关保护领导部门的监管力度;第三增强公众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与保护意识,提高全民自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 请认真填写需求信息,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与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