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法学家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内刊号:11-3212/D
国际刊号:1005-0221
创刊时间:1986年
联系电话:010 - 62514551/82509250
期刊官网:https://faxuejia.ruc.edu.cn
出版地:北京市
综合影响因子:5.487
复合影响因子: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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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介绍

简介

  《法学家》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位居世界学术影响力Q1区期刊行列。

  《法学家》秉承“尚理明德,情系社稷,笃信法意,挥洒正义”的宗旨,以严谨、求实、开放、公正的姿态,首推具有原创思想、关注现实的作品,高度重视有关重大主题、具有重大价值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推崇厚积薄发的研究力作,力求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学科前沿问题,推动法学学术繁荣发展。

  《法学家》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辑出版。其前身是创办于1986年的《学员之家》(法律版),出版5期后更名为《法律学习与研究》杂志,1993年改名为《法学家》。自2012年起,《法学家》每年遴选若干篇佳作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发行精萃英文刊Renmin Chinese Law Review: Selected Papers of The Jurist,向国际法学界发出中国学者的声音,备受关注,2015年已被Hein Online法律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

法学家荣誉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

法学家投稿须知

  1. 征稿范围

  本刊秉承“尚理明德,情系社稷,笃信法意,挥洒正义”的宗旨,以严谨、求实、开放、公正的姿态,首推具有原创思想、关注现实的精品之作,高度重视有关重大主题、具有重大价值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鼓励厚积薄发的研究,力求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学科前沿问题,推动法学繁荣发展。

  本刊坚持学术上的形式规范与实质规范的统一,重视问题意识强、文献综述扎实、观点论证充分、资料引证得当、语言表达精准的论文;要求来稿遵守本刊注释体例,文中的标点符号、数字、文字等使用请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 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投稿请登录本刊网站https://faxuejia.ruc.edu.cn。文题、摘要(限300字以内)、关键词(限5个以内)均需中英文对照,并提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学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论文如果获得有关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需提供基金名称及编号(亦需中英文对照)。

  (2)稿件具体格式、体例请参考近期出版的本刊杂志。

  3. 投稿约定

  (1)原稿必须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发表的论文。本刊反对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种重复投稿。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稿件将按退稿处理,作者本人的稿件今后将不被录用。

  (2)本刊用稿实行匿名评审制度,稿件采用后编辑部会及时与作者联系。作者投稿后三个月未获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查询稿件处理情况及用稿规范可登陆本刊网站https://faxuejia.ruc.edu.cn。

  (3)文责自负,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技术性、文字性修改 , 在征得作者同意后可以进行实质内容的修改。

  (4)论文发表后,版权即属于编辑部所有(包括网络版权)。

  (5)稿件一经刊用,即向作者酌致稿费,本刊不收审稿费及版面费,也不接受以发稿为目的的任何其他赞助。

  4. 注释及参考文献体例

  来稿注释请遵循以下体例:

  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的形式,每页脚注重新连续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二、非直接引用原文时,相应注释前加“参见”;确有必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

  三、多次引用同一文献的,每次引用时,皆在相应脚注当中保留该文献著录项目的完整信息。

  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直接标出作者姓名,请毋使用“拙著”“拙文”之类的表述。

  五、请规范数字用法。凡用阿拉伯数字并无不妥的,不用汉字表示数字;非直接引用法条的序号,请用阿拉伯数字(包括正文)。

  六、引注范例:

  1.著作、教材类: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0页。

  ②韩大元:《亚洲立宪主义研究》(第2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7-278页。

  ③胡鸿烈、钟期荣:《香港的婚姻与继承法》,香港南天书业公司1957年版,第115页。

  ④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67页。

  2.论文类:① 张文显:《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载《中国法学》2014年第4期,第25页。

  ②王利明:《隐私权的新发展》,载《人大法律评论》(2009年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

  ③[德]格哈特·瓦格纳:《当代侵权法比较研究》,高圣平、熊丙万译,载《法学家》2010年第2期,第103-127页。

  3.文集类:①王轶:《诉讼时效制度三论》,载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7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98页。

  4.译著类:①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全本·第6版),黄家镇译,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第159页。

  5.报纸类:① 史际春:《以法治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载《人民日报》2016年11月2日。

  6.古籍类:① (清)方大湜:《平平言》,清光绪十八年(1892)资州官廨刊本,卷三,“斗殴先下手者宜重治”,第43页a。

  7.辞书类:①《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8.网络资料类:① 郑成思:《“入世”、知识产权保护与民商法的现代化》,载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243,2007年4月29日访问。

  9.英文类:① L.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revised ed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143.

  ②See Tom Ginsburg,“East Asian Constitutionalism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in Albert H. Y. Chen, ed., Constitutionalism in Asia in the Early Twenty-First Centu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 p.39.

  ③Richard A. Posner,“The Decline of Law as an Autonomous Discipline: 1962-1987”, Harvard Law Review, Vol.100, No.4 (1987), pp.761-780.(英文期刊名称不要缩写)

  10. 引用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种:西文体例比照英文,日文体例比照中文。

  5. 稿件流程

  (1)投稿:网络远程投稿,请登录本刊网站;投稿成功后email回执。

  (2)审稿:匿名评审。

  欲对投稿事宜进一步了解者, 可向编辑部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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