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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是行人2021
该刊审稿速度快,1个月不到系统显示退稿。
《比较法研究》(双月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期刊,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编辑出版,创刊于1987年1月,1992年9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于1993年起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原刊期为季刊,自2003年开始改为双月刊,逢单月25日出版发行。
本刊系纯学术性期刊,旨在促进我国比较法学基本理论的研究和探讨,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寻求人类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传承世界先进法律文明,及时反映国内外比较法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具有启发性、可行性的借鉴和思路。本刊属开放性学术园地,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先后设有“论文”、“书评”、“编后小记”、“译文”、“学人札记”等栏目;现设栏目有“论文”、“人物与思想”、“法学译介”、“法政时评”、“人文对话”等。
《比较法研究》历任主编均由我国法学界资深学者担纲,依次为:董璠舆、潘汉典、张晋藩、廉希圣、朱维究、米健、高祥。现任主编是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解志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担任本刊编委会主任。
《比较法研究》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比较法研究荣誉《比较法研究》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比较法研究栏目论文、书评、编后小记、译文、学人札记、人物与思想、法学译介、法政时评、人文对话
一、投稿方式
凡惠投本刊稿件者,敬请通过本刊在线采编系统(http://bjfy.cbpt.cnki.net)投稿。上传稿件的文件名以论文标题命名,文件名不得包含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基金项目名称;务请不要在上传稿件的正文标题处以注释方式标注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基金项目名称,以免审稿系统在专家匿名审稿单中自动生成作者信息。请勿将稿件发送到编辑的私人电子邮箱。
二、稿件篇幅
稿件字数在1.5万到2.5万字为宜(含脚注和空格),对于选题有重大研究价值者不设篇幅上限。
文稿应包含中文摘要和关键词,以及英文标题、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的字数不超过300字,关键词不超过5个。
三、作者信息
为了便于匿名审稿,务请投稿者遵守以下要求:(1)稿件中不要包含作者信息和联系方式。请另行将作者信息作为独立文件上传至采编系统中,作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所在部门、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主要研究成果;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2)稿文中不得包含经由脚注推知出稿件之作者的有关论述(例如,在稿件中使用“笔者认为”、“本文认为”等类似表述时添加包含投稿者信息的文献脚注,而使评审专家经由脚注获知稿件之作者)。
四、联署稿件
本刊不鼓励合署论文,尤其是师生合作联署之文。独著稿件优先于联署稿件采用。
五、录用通知
作者自向本刊投稿之日起,如稿件在3个月内未获录用或备用通知,即可另行处理。
通知备用时,本刊原则上不给定拟发表时间。如作者不能等待或拟另行发表,请及时通知本刊编辑部撤稿。
在拟用稿件刊发前,如发现稿件质量不合发表要求,本刊有权作退稿处理。
六、注释体例
注释体例参见本刊在线采编系统(http://bjfy.cbpt.cnki.net)“注释体例”栏目。
《比较法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一)本刊注释采用页下注,全文连续计码,注码置于标点符号后。
(二)文献之引证,以必要为限。
(三)专著、合著、编著、论文的引证,均需标明具体的引用页码。
(四)本刊原则上不接受网上资料之引证。
(五)脚注外文文献之引证无需译成中文。
(六)正文涉及外国人名、地名的,须在该人名、地名首次出现时将其译成中文,并在括号内标注原文,重复出现时直接使用中文。
(七)本规定包含中文、英文注释体例,其他文种注释体例依该文种之惯例。
二、中文注释体例
(一)专著、合著、编著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书名(卷次),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
期刊论文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论文标题,期刊名、年份、期号,页码。
文集论文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论文标题,编者姓名,文集名(卷次),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
报纸文章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报纸名、出版日期,版页。
(二)译著、译文的作者前需标明国籍,并置于方括号内;译者姓名置于文献名后。
(三)书名、文章标题、期刊名加书名号《》。
(四)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的,应注明“转引自”。
(五)文献重复引用时,不采用简写格式,采用完整的引证格式。
(六)注释示例:
1.专著、合著、编著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页。
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5页。
赵晓耕主编:《中国近代法制史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27页。
2.期刊论文
郭道晖:《论法的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3期,第3-4页。
3.文集论文
贺卫方:《比较法律文化的方法论问题》,载沈宗灵、王晨光编:《比较法学的新动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9页。
4.报纸文章
何勤华:《“法治”的翻译、移植和本土化》,载《检察日报》2012年12月8日,第2版。
5.译著、译文
[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5页。
[意]桑德罗·斯奇巴尼:《法学家:法的创立者》,薛军译,载《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3期,第8页。
[美]劳伦斯·M.弗里德曼:《法律文化的概念:一个答复》,载[意]D.奈尔肯编:《比较法律文化论》,高鸿钧、沈明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页。
6.古籍
《史记·秦始皇本纪》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页。
7.辞书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12页。
三、英文注释体例
(说明:英文专著的引证应标注引用页,英文期刊论文、文集论文、判例的引证须包括所引文献的起始页和引用页。)
1.专著
格式 作者,书名 引用页 (编者,译者,版次,出版者 出版年份).
示例 Michael J. Gerhardt, The Federal Impeachment Process: A Constitutional and Historical Analysis 20 (2d ed., U. Chi. Press 2000).
Luigi Miraglia, Comparative Legal Philosophy Applied to Legal Institutions 324 (John Lisle trans., Boston Bk. Co. 1912).
The French Institutionalists: Maurice Hauriou, Georges Renard, Joseph T. Delos 93-124 (Albert Broderick ed., Mary Welling trans., Harv. U. Press 1970).
2.期刊论文
格式 作者,论文标题,卷次 期刊名 起始页,引用页 (年份).
示例 L. Ray Patterson, Legal Ethics and the Lawyer’s Duty of Loyalty, 29 Emory L.J. 909, 915 (1980).
3.文集论文
格式 论文作者,论文标题,in 文集名 论文起始页,引用页 (编者,译者,版次,出版者 出版年份).
示例 Oliver Wendell Holmes, Primitive Notions in Modern Law No.Ⅱ, in The Collected Works of Justice Holmes vol. 3, 21, 22 (Sheldon M. Novick ed., U. Chi. Press 1995).
4.报纸
格式 作者,文章标题,报纸名,出版时间,at 版页.
示例 Jessie McKinley & Laurie Goodstein, Bans in 3 States on Gay Marriage, N.Y. Times, Nov. 6, 2008, at A1.
5.判例
Meritor Sav. Bank v. Vinson, 477 U.S. 57, 60 (1986).
United States v. MacDonald, 531 F.2d 196, 199-200 (4th Cir. 1976).
hiQ Labs, Inc. v. LinkedIn Corp., 273 F. Supp. 3d 1099, 1108 (N.D. Cal.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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