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陶瓷》创刊于1959年,创刊名为《陶瓷简报》,1963年更名为《瓷器》,1981年正式更名为《中国陶瓷》,是以偏重应用的科技期刊、行业的主要读本,引领着陶瓷行业一路走来,也一直陪伴老一辈陶瓷工作者的成长。
为更好地适应陶瓷行业的发展和读者的需求,聚焦陶瓷创新性科研成果、行业发展及学术交流,《中国陶瓷》已对栏目进行更改,欢迎作者投稿、读者订阅。
《中国陶瓷》为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发行面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和国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的广东、福建、山东、河北、河南、江苏、江西、湖南等产瓷区有较好的发行业绩,对外发行至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东南亚、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有国内外陶瓷行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是企业宣传推广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的理想传播媒体。
中国陶瓷荣誉“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和“江西省优秀期刊”等荣誉。已刊登的科技论文具有较高科研价值,且在国内外享有极高声誉。
中国陶瓷栏目先进陶瓷”“建筑卫生陶瓷”“日用陶瓷”及“艺术陶瓷”
《中国陶瓷》为陶瓷类学术期刊,属于TQ11/TQ17基本无机化学工业/硅酸盐工业类核心期刊,凡向本刊投稿的作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文稿范围
本刊内容主要侧重于陶瓷科技,涉及陶瓷理论、材料、工艺以及标准与检测等,并综合部分陶瓷艺术、陶瓷文化。作者投稿时,应确保稿件质量,规范写作格式,具体请参考本刊投稿网站中下载中心-论文模板。
2.陶瓷作品刊登
陶瓷作品(照片)均须为作者本人(或与他人合作)作品并且照片由本人提供,如若刊登他人陶瓷作品,须由作者本人签字认可,有任何问题与杂志社无关,所涉及法律问题由作者或投稿人承担;照片可为高精度JPG格式(不小于300dpi)、TIFF格式或专业摄影的照片;每个单页可刊登4~6幅陶瓷作品照片、作者个人照片1张以及个人简介(150字以内)。
3.版权转让
作者应保证对文稿及陶瓷作品(含照片)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本刊不承担由于作者的著作权纠纷所带来的任何连带责任。作者稿件(作品)被录用后,即视为以印刷方式及电子方式等转让出版使用权,若无特殊声明也将视为同意通过本刊被各种文摘刊物和文摘数据库摘录和引用。
4.审稿及回复
经初审后送同行专家评议,通过终审后择优录用。编辑部自收稿日起2~3个月内将审稿(修改)意见回复作者,逾期未得到回复的,作者可对稿件自行处理或改投他刊,但须在系统中申请撤稿告知本刊。本刊编委会和编辑部有权对稿件进行审查并决定刊用与否,可以对稿件进行文字修改,或提出建议返请作者修改,若不同意,请作者注明。所有“录退修用”稿件通知,编辑部均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通信作者邮箱。如作者有特殊情况,可直接与编辑部联系询问。凡未刊用的稿件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请作者投稿时在投稿系统内填写准确的联络方式、通信地址、服务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编辑部及时与作者商榷稿件、发放稿费以及邮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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