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必须公开出版吗?是的,地方志需要公开出版。公开出版的书籍,那可是经过国家出版部门审核,可以摆上书店货架让大家买的,每本书都有它专属的出版编号。和那些“内部出版”的不一样,公开出版物的出版过程挺繁琐,对书稿的质量要求也严格得多。要是你的专著或者教材,只是印出来自己看看,或者给团队当参考资料,那这种就不算公开出版,只能算是内部资料。
地方志,这可是承载着我们中华文明、挖掘历史宝藏的重要工具。只有公开发行,它才能发挥保存历史、辅助治理、教育民众的大作用。
以前各地在编修地方志的时候,也有用内部资料形式出版的。但这种做法不经过公开出版流程,导致地方志的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它的可信度和权威性。所以,《地方志工作条例》说了:“只有经过审查验收,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名命名的规划内地方志,才能公开出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定规矩时,基本都规定了市、县两级的地方志得公开出版。
到了2020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印刷复制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里面提到:“编印单位得把好内部资料内容的关,对印的东西负责,还得承担法律责任。不能私自印教科书、教辅、画册、文集、学报、年鉴、地方志这类应该由出版单位出的东西。”重庆市委宣传部也发话了,不再给地方志“内部出版”开绿灯,重庆市的地方志书和年鉴都得公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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