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前我国经济水平快速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国民GDP有所增加,但是在经济发展形势较为乐观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问题、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而引发的社会保障问题等等,政府部门已经充分认识到经济发展期间的公平性、社会保障等问题的重要性,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目的在于为每位公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提供生活保障。基于此,文章研究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并提出几点建议,旨在为增强二者的适应性提供帮助。
[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经济发展;适应性关系
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之间的适应性关系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能够推动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的提升、社会保障能够促使经济的快速发展,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但是目前我国在相关领域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确保社保水平、经济发展的良好适应,对社会的长远进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应结合具体状况做好分析与研究工作,利用科学化的方式提高社保水平与经济发展效果。
一、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分析
(一)经济发展能够促使社保水平的提升
从本质层面而言,经济发展速度直接影响社保的水平是社会保障方面的重要基础,能够为社保服务的开展和落实提供物质支持,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除了能够为社保提供相应的资源之外,还能降低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改善国民经济现状,增强社保服务的工作效果。在国家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情况下,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幸福感,营造较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我国经济的迅速进步和快速发展属于必然趋势。但是如果经济形势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发生逆增长,将会导致社保的服务受到不良影响,甚至还会出现水平降低的问题,人们的生活质量也会有所降低,政府财政经济压力增高,能够为社保所分配提供的资金数量规模缩小,随之而来的就是国民经济水平大幅度降低,发展的速度减慢,出现恶性循环的现象。虽然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位居世界第二,但是如果不能确保经济的快速发展、迅速进步,将会使得社保制度的落实、服务的开展等面临更多的难题和挑战[1]。
(二)社保水平推动经济的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经济迅速进步与可持续发展最为关键的部分,能够合理进行现存财富资源的再分配处理,缩短贫富之间的差距,增强社会的和谐性和稳定性,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促进社会进步。与此同时,社保体系的完善与落实还能推动经济的迅速发展,使人们的整体收入水平有所提高,起到拉动内需的积极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消费属于经济链条整体结构中的重要部分,和投资相比,消费更能促使经济增长速度的提升。例如,某地区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增加1%的投资数量能促使经济增长0.2%;而在消费层面,如果增加1%的投资能促进经济增长0.8%,由此可见消费属于经济效益提升的源头所在,而社保体系的完善与落实就可以帮助国民提高生活质量,增加消费能力,从而推动经济的进步。另外,人们在各类岗位工作中存在失业风险、意外伤害风险与伤病风险等,此类问题的处理和应对与社保体系的完善存在直接联系,同时也影响着社会矛盾的良好化解、人们对国家认同感的提升、各方主体对社会公正性的维护、社会团结度的增强、社会文明建设的效果,所以在完善社保体系的过程中应注重此类问题的解决,编制完善的政策制度,预防此类风险对人们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是带来的生活压力,形成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2]。例如,某地区大量增加社保财政投入力度之后,其他经济领域中的财政投入减少,导致当地区域的经济效益水平降低,经济发展水平难以提升。而在合理按照经济需求做出社保财政投入量调整之后,就能够在社保水平与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状况下促进经济的进步。
目前,剩余价值理论已经提出了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的相关定义内容,也就是经济发展可以起到社保的带动作用,经济的进步属于前提所在,而社保的整体水平又可以全面彰显经济发展的状况,属于重要的衡量指标。根据经济决定分配和分配决定社会保障水平的定式,作出相应的假设:其一,社保水平单纯地受到国家经济因素所影响;其二,社保制度的完善和应用需要由政府部门制定规划方案,政府在规划的过程中具有理性态度,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够使得社保健康进步;其三,经济学分配理论领域中的消费积累比例关系存在直接决定能否实现社保水平提升的作用[3]。在做出此类假设之后,能够全面了解社保水平和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主要公式如下。
式中:CSS代表社保水平发展系数;RSSL代表社保水平增长的指标数值,能够通过相关支出增长数值真实反映出来;GRDP代表经济发展水平增长的数值,可以通过GDP增长的效率反映。通过该公式的计算分析,可以准确了解社保水平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分析各个地区的二者适应性关系情况。
由上述的内容可以得知,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之间具有互相作用、相互促进、彼此影响的关系,应该将二者集中成为有机整体,使得二者之间相互适应,避免因为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之间不协调的原因引发诸多问题。例如,社会保障支出资金来源于我国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如果投入的资金数量过多,会使得其他领域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国家的经济压力增加,因此必须要重点关注社保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性与和谐性,明确二者之间的适应性关系,互相协调、互相平衡,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的良好进步[4]。
二、创建和经济发展相互适应的社保体系建议
(一)拓宽社保体系覆盖面
社保发展水平和社保体系覆盖范围存在直接联系,如果覆盖范围过小将会对其发展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国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应重点关注社保体系覆盖范围的增加和拓展。其一,全面增加社保方面的内容,尽可能达到应保尽保的目的,重点调查研究社保制度的现状和体系的落实情况,明确是否存在缺失和不足,不断对体系进行健全与完善,确保制度内容能够与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社会保障需求相适应;其二,相关部门应增强社保体系覆盖的全面性,分析城乡地区社保之间不均衡的现状,增加农村区域的社保投入力度,使得城乡地区之间的相关体系均衡落实,为农村群体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这样不仅可以实现社保体系的拓展目的,还能進一步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彰显社会水平和经济进步之间的适应性关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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